close
 

邪淫,在因果律上,犯邪淫者最嚴重,其懲罰尤為凌厲。

尤其夫婦間,若彼此離了婚,又再去結婚,根據因果律,臨命終時,身體會被截割成兩份。 因為生時曾有兩邊的關係,故死後業報呈現,有一把大鋸,把人從頭頂鋸到腳尖。

生前曾邪淫多少次,死後就割開多少份,生前曾結婚一百次,死後便分開一百份。 乃至每人分得一點點。

那麼,分開有什麼不好呢?分得零零碎碎,再想把靈性聚一起,就不容易了,千百億劫恐怕也不能複得人身。 這時性化靈殘,與草木同朽,變成無情的植物。 本性分散了,便不容易做為眾生。

縱使能做眾生,譬如一個人身,能化為八萬四千蚊蟲,但若要把那八萬四千蚊蟲重聚在一槐,則不容易。 蚊蟲多數重新做蚊蟲,頭出頭沒,生死輪迴,總不知道背塵合覺,舍迷歸正的。 所謂'一失人身,萬劫不復。 '諸位若能深明其義,可不懼哉。

arrow
arrow

    中華聯合新聞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